酒后驾车和醉驾新规定有什么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兰州律师

酒驾和醉驾新规定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酒驾和醉驾新规定有:
1、酒驾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酒驾人处暂扣六个月驾照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
2、醉驾的,应当吊销醉驾人机动车驾驶证,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mayaoren.com/175039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普法教育网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费用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宁波律师 承德律师 赤峰律师 滁州律师 宿州律师 龙岩律师 佛山律师 阳江律师 毕节律师 陕西律师 武威律师 南京律师 襄阳律师 绍兴律师 自贡律师 象山律师 秀洲律师 吴兴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崇仁律师 会昌律师 浮梁律师 武宁律师 分宜县律师